520 那天, 姐姐與她男朋友公證結婚了。
關於 [結婚] 這件事情,每每在社交網路上看見某某朋友在兄/弟/姊/妹或是身邊的朋友公證結婚的時候,大家都顯得特別的興奮, 照片一大堆的,每個人都笑得很幸福的樣子,照片下方祝福恭喜的留言滿滿的,似乎那真的是一件天大的喜事。而從小看電視劇,大結局如果沒啥好拍的話,總會是男女主角結婚的戲碼:從此以後王子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身為觀眾的我們, 也必然會開開心心,心滿意足的覺得編劇如此的編排就是報答了廣大觀眾群日夜不分追劇的付出啊!長久下來,"感情最美好的結局就是婚姻" 這件事情根深柢固的埋在大夥兒的腦海裡,揮之不去。
但說實在的,那天親眼看著自己的親姊姊公證結婚:全家陪著他們倆穿得漂漂亮亮的去會館領號碼,宣誓,簽名,交換戒指,最後宣佈彼此成為合法夫妻。整個過程尷尬得很,快成為親家的雙方家人完全不熟,而公證進行之際我只好默默的幫忙拍照 (覺得至少我也該做些什麼吧?),現場絲毫不如電影裡那般浪漫。
啊,結婚就是這樣啊。
當下我並沒有覺得特別興奮,更沒有像小時候想像姐姐出嫁時的那樣感動萬分。反之,那是一個非常詭異奇怪的感受。似乎不知不覺中自己長大了,而當姐姐已經在做著所謂長大成人的某重要步驟時,曾經也覺得:畢業,工作,結婚,生子是人生必經之路的我,突然覺得我似乎看不見自己有一天也會走這樣的一條路。
是不是一直以來的觀念都錯了?或許我本來就愛自由大於一切,而小時候被灌輸於傳統觀念的我,潛意識認為戀愛後結婚是一段感情的一個里程碑。但當我親身見證這一個 "程序" 後,我突然覺得自己有些不確定了:因為簽了一張法律證明書而多了一個家人,一份責任;從此你的世界有他的存在,而你在他世界的存在,也理所應當成為了必然。認真思考的話,這樣子不是很奇怪嗎?
若真心相愛,想和對方一起生活的話,為什麼需要法律的證明?
如若解釋說那是為了下一代的戶口;或未來要合買產業;保險賠償;立遺囑類的法律繁瑣事務的方便,那我也無話可說。
但話說回來,為了未來煩瑣的法律事務簽的字,為何要大張旗鼓的耍浪漫?那似乎一點都不浪漫。
而如果是因為年齡到了,為了符合社會的標準作業:你也該結婚了這樣而結婚;或因為彼此在一起很多年了,下一步也不知道要往哪裡走,所以結婚,那似乎有點難過吧?
身邊的朋友曾說:如無意外,就會跟交往多年的男朋友結婚吧?如果不結婚為什麼要戀愛?
我有點不解,問她:你確定嗎?那為什麼會是他?
她想了想,回答我:就剛好我想要找個穩定的對象,而他也是。我們在一起雖然感覺不是轟轟烈烈的,我也不敢說自己很愛很愛他,他也不是最理想的那一個,但似乎也沒什麼好挑剔的,所以也就這樣吧。
但我無法接受這樣的觀點。我不想要成為別人的還不錯。不想要因為也沒什麼可挑剔的而去委屈求全。不想要因為害怕孤單而找個伴。不想要為了結婚而戀愛。不想要因為覺得在一起好些時候了就結婚。
我以為後來的自己在反思戀愛的前因後果,苦想結婚別具的意義後,還是會覺得結婚是必要的。畢竟那也算是一種對彼此的承諾,對彼此不輕言放手的決定。
但相比起法律來證明彼此的愛如此俗氣,那一刻:”我願意和你永遠在一起“ 這樣的承諾,或許寫在心上, 寫在便利貼上, 比起寫在結婚證明書上更為令人動容。
Grey's anatomy 裡 Derek 和 Meredith 的愛情是對婚姻最好的詮釋。風風雨雨後 Derek 想要與 Meredith 步入禮堂,而 Meredith 對於婚姻的恐懼和不信任令她遲遲不肯點頭:她愛他不需要用婚姻來證明。也或許,她一直害怕婚姻代表的永遠可能沒那麼遠。
最後她選擇了在便利貼上寫下對彼此的誓言,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條:即使我恨你,我還是愛你。
難道我們需要婚姻證明書來提醒自己我們曾經滿懷愛意的與對方永遠在一起嗎? 抑或者, 那樣的記憶情感應該像對待家人的感情一樣, 發自內心的, 即使我恨你, 我還是愛你?
婚姻是多麼平凡的事情,是兩個人在平凡不過的某個日子裡突然決定一起繼續過更多平凡的日子。那些平凡的日子裡充滿了多少的不浪漫和無趣,而那些不浪漫和無趣卻最容易讓人忘了美好的過去。
或許懷疑“結婚”這一件事情,純粹因為我還沒遇見那個讓我覺得可以彼此接近,卻又安心的彼此孤獨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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