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戀情一開始總是讓人難以接受的。
我們抗拒,不願意承認自己失去了曾經擁有的,不忿他或她比自己先找到新的對象。
其實我們到底在執著什麼。分開總是有理由的,即使那個理由或許是你愛上了別人。但追根究底那也並不算錯,感情總有分有合,至少在你精神出軌的時候第一時間坦誠一切,然後我們會慶幸在彼此相處時誰都沒有對不起誰。

或許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在淡忘我們的過去之後… 所以我想我也不需要再去假裝豁達假裝不介意碰見你和你身邊的新的她。

你很好,我也很好。
我們在一起過,然後分開。
我們不是不適合,只是在這個時間點,我們都有我們要追求的另一種生活—沒有彼此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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