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事嚷嚷的對我們說她無法相信自己在公司已經待了三年,是三年哦!三年誒~ 感覺像是一輩子了!是時候離開了吧?我笑笑回答說:三年,其實也沒有真的很久吧?但後來想想,三年,似乎說短也真的不短吧?不知道為何當下會覺得三年不長,但當自己也在這裡待了兩年後,我真心覺得兩年的時間似乎過得有點快,也覺得還不夠。在上一家公司的時候,兩個月的時間已讓我覺得度日如年。本來想至少要待上個兩年才辭職,但後來在 probation period 快結束前,做了決定馬上辭職,就只是為了不要等待在那期限後若辭職就需要服滿三個月的合約條例。說真的,離開這裡,我想不到另外一個如此溫暖的地方。雖然不盡完美,但卻是滿滿熱血的人們組合而成的。
我不敢說地球上沒有另外一群這樣的人,但這緣分談何容易?每每這個時候我就想起剛加入的那時候,偉斌在某次的送別會上說的一席話:我們都不知道前方有什麼在等著自己。總以為下一站會更好,下一個目標更接近自己想要的。但殊不知,在猶豫不決的時候才發現原來一開始遇見的已經是最好的,而當你回頭時卻發現它已不再原地等待。就如他尋找理想的屋子為家時的遭遇。我們都不能騎驢找馬。這就是人生,看準了就只能馬上下注,放棄了就要做好未來可能會後悔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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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N noun
a joke exploiting the different possible meanings of a word or the fact that there are words that sound alike but have different mean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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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那天, 姐姐與她男朋友公證結婚了。
關於 [結婚] 這件事情,每每在社交網路上看見某某朋友在兄/弟/姊/妹或是身邊的朋友公證結婚的時候,大家都顯得特別的興奮, 照片一大堆的,每個人都笑得很幸福的樣子,照片下方祝福恭喜的留言滿滿的,似乎那真的是一件天大的喜事。而從小看電視劇,大結局如果沒啥好拍的話,總會是男女主角結婚的戲碼:從此以後王子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身為觀眾的我們, 也必然會開開心心,心滿意足的覺得編劇如此的編排就是報答了廣大觀眾群日夜不分追劇的付出啊!長久下來,"感情最美好的結局就是婚姻" 這件事情根深柢固的埋在大夥兒的腦海裡,揮之不去。
但說實在的,那天親眼看著自己的親姊姊公證結婚:全家陪著他們倆穿得漂漂亮亮的去會館領號碼,宣誓,簽名,交換戒指,最後宣佈彼此成為合法夫妻。整個過程尷尬得很,快成為親家的雙方家人完全不熟,而公證進行之際我只好默默的幫忙拍照 (覺得至少我也該做些什麼吧?),現場絲毫不如電影裡那般浪漫。
啊,結婚就是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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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他很契合,卻永遠在感情觀點上從來都達不成共識。
他是個很聰明的人,年紀輕輕就擁有了大多數人理想中的工作:薪金高,不需要在辦公室工作,自由。
他的思維方式很自我,對他來說談感情似乎就是為自己上一道枷鎖。
我對他說:多熱愛流浪都好,我還是想要有個願意守候自己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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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以為這麼重要的東西不會丟失,但走著走著一不小心就被時間的洪流沖散。捻著掐著那絲殘餘的曾經,毫無懸念的認定自己還是在原先的那條路上繼續奔跑。
但走偏了,確實走偏了。
是時候慢慢的一點一點把它拾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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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快 1/4 百了才發現我似乎從來沒腳踏實地的談場戀愛. 曖昧, 地下情, 被單戀, 倒追, 沒名沒分模糊不輕的那種感情都有過... 就是沒堂堂正正的來場正常的.
也不是不會想要談戀愛... 但真的在這個忙碌充實的點上, 我寧缺勿濫.
唉, 但愛情真的是把雙刃劍呀. 每每看到朋友訴說自己的另一半怎麼樣令他們覺得累, 覺得倦, 覺得心痛心碎... 我還是會默默的萬分慶幸自己是條快快樂樂無憂無愁的單身狗.
雖然我會想要談個戀愛, 覺得那樣似乎也很不錯, 但卻也總是在思索人到底為什麼需要戀愛? 若說需要另一半是為了找個人陪, 那不是有家人朋友嗎? 如果就如李大仁對程又青說的, 或許是因為需要解決生理上的需求... 那說的現實點, 真的有必要一定是你的另一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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