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同事嚷嚷的對我們說她無法相信自己在公司已經待了三年,是三年哦!三年誒~ 感覺像是一輩子了!是時候離開了吧?
我笑笑回答說:三年,其實也沒有真的很久吧?
但後來想想,三年,似乎說短也真的不短吧?不知道為何當下會覺得三年不長,但當自己也在這裡待了兩年後,我真心覺得兩年的時間似乎過得有點快,也覺得還不夠。
在上一家公司的時候,兩個月的時間已讓我覺得度日如年。本來想至少要待上個兩年才辭職,但後來在 probation period 快結束前,做了決定馬上辭職,就只是為了不要等待在那期限後若辭職就需要服滿三個月的合約條例。
說真的,離開這裡,我想不到另外一個如此溫暖的地方。雖然不盡完美,但卻是滿滿熱血的人們組合而成的。